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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财政局督导国企规范投资管理

2018-12-04 15:52:05 来源: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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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新区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区财政局制定了《石家庄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

一是落实投资主体责任,严把程序关。要求国有企业落实企业投资主体责任,严格投资决策程序和执行程序,规范运作投资行为,做好投资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切实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二是健全投资监管体系,严控过程关。建立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完善对企业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11月份,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昌泰集团公司部分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更改通知书,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明晰投资职责,严控风险关。区财政局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着重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控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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